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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集 | 《党纪处分条例》释义

纪法思享 纪法思享
2024-09-09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关于党的纪律的具体规定,是审核认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违纪的依据。

《条例》由总则、分则和附则构成,总则规定违纪、纪律处分及其运用规则等普遍性规定,分则规定各种具体违纪行为及其处分,附则对某些事项进行补充和说明。总则统率分则,指导分则;分则是总则原理、原则的具体体现。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总则

General Provisions

第一章  指导思想、原则和适用范围 

第01条 | 制定目的和依据

第02条 | 指导思想

第03条 | 遵纪守法要求

第04条 | 处分原则

第05条 | 四种形态

第06条 | 适用范围

第二章  违纪与纪律处分

第07条 | 违纪概念和执纪审查重点

第08条 | 党纪处分种类

第09条 | 对违纪党组织的处理

第10条 | 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

第11条 |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

第12条 | 留党察看处分

第13条 | 开除党籍处分

第14条 | 终止党代表资格

第15条 | 改组党组织的影响

第16条 | 解散党组织的影响

第三章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

第17条 | 从轻、减轻处分

第18条 | 在规定的幅度以外减轻处分

第19条 | 免予党纪处分

第20条 | 从重、加重处分

第21条 | 从轻、从重处分的概念

第22条 | 减轻、加重处分的概念

第23条 | 数个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

第24条 | 一行为犯数条款的处分

第25条 | 共同违纪

第26条 | 集体违纪

第四章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

第27条 | 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处分

第28条 | 对违法行为的处分

第29条 | 对违法犯罪党员“先处后移”

第30条 | 中止党员权利

第31条 | 对犯罪情节轻微党员的处分

第32条 | 对犯罪被判刑党员的处分

第33条 | 对违法党员的处分程序

第五章  其他规定

第34条 | 预备党员违纪处理

第35条 | 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之处理

第36条 | 违纪党员死亡之处理

第37条 | 违纪责任人员的区分

第38条 | 主动交代的认定

第39条 | 违纪损失的计算

第40条 | 违纪所获利益的处理

第41条 | 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

第42条 | 处分执行情况报告时限

第43条 | 总则的适用范围

分则

Specific Provisions

第六章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44条至第69条 | 政治纪律

第七章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70条至第84条 | 组织纪律

第八章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85条至第111条 | 廉洁纪律

第九章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112条至第120条 | 群众纪律

第十章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121条至第133条 | 工作纪律

第十一章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

第134条至第138条 | 生活纪律

附则

Bylaws

第139条 | 授权制定单项实施规定

第140条 | 授权制定补充或单项规定

第141条 | 解释权

第142条 | 溯及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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